广东高院:游戏平台应防止未成年人高额充值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个领域,涉及严惩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平台监管遏制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内容,集中体现了广东法院坚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保护、综合保护的理念,以及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不手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康秀、余义莲
典型案例
离异夫妻争抚养 法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李某某与范某于2004年6月28日登记结婚,先后于2005年、2009年生育大女儿范某甲和小女儿范某乙。李某某于2018年6月20日起诉离婚,主张两个女儿由其直接抚养;范某则主张两个女儿由其抚养,或大女儿由李某某抚养,小女儿由其抚养。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前,大女儿年满十四周岁,小女儿年满十周岁,小女儿曾患癫痫、神经纤维瘤、蛛网膜囊肿、眼睛斜视等先天性疾病,长期由李某某照顾。一、二审诉讼期间,两个女儿均强烈要求一起随母亲李某某生活。一、二审法院均判决大女儿由李某某直接抚养,小女儿由范某直接抚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基本价值取向。第一,范某乙已经年满11周岁,具备一定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其要求随母亲、姐姐一起生活的意愿明确且坚定。第二,范某乙患有先天性疾病,从小由母亲李某某照顾较多,随李某某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第三,范某乙与范某甲均表示不愿分离。综上,由母亲李某某直接抚养范某乙更有利于范某乙的身心健康成长。本案再审改判范某甲、范某乙均由李某某直接抚养。
典型意义
法院指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婚姻离异案件的难点。离婚时子女是随父或随母,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分为二,各养一孩,而应充分考虑子女情感及意愿,把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首位。
典型案例
教师猥亵学生获刑12年并被禁从业
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柯某在广东省某中学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教师身份,先后在学校公共场所猥亵多名女学生,其中一名女学生已满14周岁后,柯某仍对其实施猥亵。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柯某多次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多名儿童,又以其他方法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利用教师职业便利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职业。
典型意义
法院指出,对性侵学生犯罪除了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外,还应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为降低被告人再次利用其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危险,对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充分体现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的鲜明态度。
典型案例
小学生用父亲手机充值游戏账号3万元 游戏平台担责
沈某某是一名未满11周岁的小学生,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其父亲的手机号在某游戏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注册账号,并使用其父亲的支付宝频繁充值,累计充值3万元,单次充值金额有高达648元的记录。沈某某的监护人认为,沈某某作为小学生,充值的金额和消费的行为已经超过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应不产生效力,遂诉至法院,请求该游戏平台返还充值钱款。
沈某某作为未成年人做出的高额充值行为与身份、年龄和经济状况不相适应。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游戏平台账号实名认证形同虚设,违反了国家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要求。经广州互联网法院主持调解,游戏公司一次性向沈某某返还充值款项3万元。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还向游戏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游戏公司严格执行实名认证注册制度,规范网络游戏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不良行为。
典型意义
法院指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直播,超出其年龄、智力进行的非理性高额充值、打赏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本案就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游戏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促进游戏平台履行法定义务,强化社会责任,为公众提供健康有益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支艳蓉)